一、赠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期多少
依据《民法典》规定,赠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不过,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另外,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这两种情况不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
二、赠与财产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赠与财产纠纷管辖法院确定如下:
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赠与的是不动产,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发生赠与财产纠纷时,首先看赠与财产是否为不动产,若是则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若为动产等其他财产,通常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三、赠与财产纠纷适用哪些法律规定呢
赠与财产纠纷主要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明确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第六百六十三条指出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此外,若涉及不动产赠与,还需遵循相关物权登记规定。